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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1 巴拿馬(Panama)公司介紹

一般資訊
首     都 巴拿馬城
官方語言 西班牙語
面     積 75,420 km²
人     口 3,935,246
貨     幣 美元(USD)、巴拿馬巴波亞 (PAB)
時     區 格林威治標準時間-5
 巴拿馬共和國( REPUBLIC OF PANAMA )為中美洲最南端的國家,東岸為加勒比海、西岸為太平洋,地處南美洲、北美洲中央,因此擁有重要的戰略及經濟地位,該國知名的巴拿馬運河則位於國家中央。有鑑於巴拿馬的地理位置,該國經濟以金融、貿易、旅遊業為主。巴拿馬亦為世界最主要的權宜船旗註冊國,有超過8600艘船舶登記為巴拿馬籍。巴拿馬於1996年修訂的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Act, 1996),規定在巴拿馬當地若無實際營業,則境外公司所得免稅。其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完善的法令條文,造就該國成為舉世著名的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
 
巴拿馬境外公司特點
 巴拿馬境外公司係依據1996年的國際商業公司法設立,具有如下特點:
1. 公司名稱可使用任何語言,但須有英文翻譯, 結尾應為"CORP."、"S.A."、" INC."。
2. 三位董事即可成立公司,無國籍限制,設定職務為總裁/副總裁/財務/秘書。
3. 股東一人即可成立公司。
4. 公司董事/股東可以為自然人或法人。
5. 公司董事/股東資料不對外公開。
6. 巴拿馬IBC公司完全免稅。
7. 一般註冊資本設定為US$10,000 (超過需繳交額外費用)。
8. 不需申報公司年度財務報表。
9. 設立公司不需親自前往巴拿馬簽署文件,委由當地合格律師或註冊代理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