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中國對外資企業徵收的「涉外稅種」中之兩項重要稅項。企所稅法定稅率25%,不過為了吸引外資,中國設立了經濟特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別區域,給予外資企業15%或24%的低稅優惠,使得外商在投資決策和經營地點的選擇時有了地域性的傾向。在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額時,如是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型企業可享受「兩免減半」的稅務優惠,但如是商業公司在企業設立當年就必須全額繳納繳納企業所得稅般按「屬地」原則繳稅,也就是說,企業設在哪裡就在哪裡的稅務部門繳納,但是作為外資企業分公司的利潤,可根據需要合併回總公司繳納,以享受總公司所在地企所稅低稅率優惠。
「個人所得稅」對員工的工薪所得實行5 ~ 45%級超額累進稅制,工薪高低不同決定課稅的稅率不同。通常由企業在發放工資/薪金時代扣代繳,也可由個人直接在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或者以郵寄/電文等其他方式申報辦理。對外商個人而言,個納稅年度中在大陸居住滿365日,或離境次不超過30日或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則必須就在大陸境內外之個人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外資企業聘用了大陸員工,企業還需為員工代扣代繳個所稅。外籍員工和中國籍員工繳納個人所得稅,主要區別在於起徵標準不同(外籍員工為人民幣4800元,大陸員工為人民幣2000元),外資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再回原籍抵扣,企業在代繳個人所得稅時需留心注意。
級 數
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 率% 速算扣除數
個所稅計算
1
不超過500
5
0
1.計算公式:
納稅額=(月工資薪金所得 - 扣除額(大陸員工:1600元;台籍幹部: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示例:
2006年7月份,台幹王某的月工資為10,000,該月應納稅額(10,000-4,80020%-375665
3.免稅項目:
a.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住房補/食補貼與洗衣費
b.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搬遷收入
c.境內/外出差補貼
d.探親費
e.語言培訓費與子女教育費補貼
2
超過500-2,000
10
25
3
超過2,000-5,0000
15
125
4
超過5,000-20,000
20
375
5
超過20,000-40,000
25
1375
6
超過40,000-60,000
30
3375
7
超過60,000-80,000
35
6375
8
超過80,000-100,000
40
10375
9
超過100,000
45
15375

類 型
稅 率(%)
應 納 所 得 額 計 算 方 法
稅務優惠
納稅申報
生產型工廠

25%
1.應納所得額=產品銷售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淨額-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稅金-(銷售費+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3.產品銷售淨額=產品銷售總額-(銷貨退回+銷貨折讓)
4.產品銷售成本=本期產品成本+期初產品盤存-期末半成品/產品盤存
5.本期產品成本=本期生產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製造費用
1.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享有兩免三減半優惠
2.高新技術企業在免減優惠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並經外經貿審批可減半徵收,最低為10%。
3.以利潤直接增資或再投資,投資開辦企業經營期不少於年,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40%稅款(海南特區則可全部退還)
1.稅額按年度計算,分季預繳。季度終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按季預繳時如所得額不清晰,按上年度納稅額的1/4計算或以當地稅務認可方式繳納
3.企業因故不能在規定期內辦理申報的,在申報期內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適當延長申報期限(最長1個月)。新辦企業第一年須按季預繳
商業公司
25%
1.應納所得額=銷貨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銷貨利潤=銷貨淨額-銷貨成本-銷貨稅金-(銷貨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3.銷貨淨額=銷貨總額-(銷貨退回+銷貨折讓)
4.銷貨成本=期初商品盤存+[本期進貨-(進貨退出+進貨折讓)+進貨費用]期末商品盤存
商業公司設立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上海浦東新區企所得稅稅率優惠
服務型公司
25%
1.應納所得額=業務收入淨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業務收入淨額=業務收入總額-(業務收入稅金+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在經濟特區設立或投資總額超過500萬美元,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企業,可享有一免兩減半稅務優惠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企所稅免稅項目:1.向總機構支付的管理費 2.借款利息 3.交際應酬費 4.工資/福利費(除員工
境外福利外) 5.籌建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匯兌損益 6.超過一年未收回的帳款(每月提取3%的壞帳損失) 7.在境外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費用和已在境外納稅的所得費用 8. 捐贈 9.住房公積金或住房補貼 10.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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