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適用20%企業所得稅的工廠 / 公司 | |
| 企業類型 | 需滿足基本條件 金額:人民幣 |
| 獨資工厂 合資工廠 |
1.總資產≦3,000萬 2.員工≦100人 3.納稅總額≦30萬/ 年 |
| 商貿公司 保稅區 貿易公司 |
1.總資產≦1,000萬 2.員工≦80人 3.納稅總額≦30萬/ 年 |
| ※不適用限制類和禁止類產業,無免稅期優惠 | |
| 新企業所得稅法 | 舊企業所得稅法 | |||
| 稅 率 | 免 稅 期 | 稅 率 | 免 稅 期 | |
| 國家經濟特區(5個)/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保稅區(15個) 高新技術開發區(53個/出口加工區(60個)/經濟技術開發區(132個) |
25% | 無 | 15% | 兩免三減 |
| 大連. 秦皇島. 天津. 煙台. 青島. 連雲港. 南通. 上海. 寧波. 溫州. 福州. 廣州. 湛江. 北海. 威海共15個沿海開放城市及49個省級經濟開發區 |
25% | 無 | 24% | 兩免三減 |
| 廣西. 重慶. 四川. 雲南. 貴州. 西藏. 陝西. 甘肅. 寧夏. 青海. 內蒙古 新疆12省及湖南湘西. 湖北恩施和吉林延邊3個少數民族自治州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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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免三減 | 15% | 兩免三減 |
| 其他地區和內地城市 | 25% | 無 | 33% | 兩免三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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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繼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西部地區2010年12月31日前新辦的享有「兩免三減半」優惠的企業,可繼續享受優惠稅率至期滿為止。如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型企業,仍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務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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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惠產業 | 投 資 產 業 和 項 目 摘 要 | 稅 率 | 免 稅 期 | 備 注 |
| 高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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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服務)屬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範圍 2.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規定比例 3.產品(服務)收入與企業總收入的比例符合規定比例 4.科技人員占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符合規定比例 |
特區內15% | 兩免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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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須有核心知識產權,並參照《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
| 特區外15% | 無 | |||
| 環保節能 | 1.環境保護 / 節能節水 / 公共汙水處理 / 公共垃圾處理 2.沼氣綜合開發利用 / 節能減排技術改造 / 海水淡化等 |
15% | 三免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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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範圍及認定條件需依據國務院制訂的相關標準和政策執行 |
| 基礎設施 | 港口碼頭 / 機場 / 鐵路 / 公路 / 城市公共交通 / 電力/ 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 | 15% | 三免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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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建設及內部自建自用的基礎設施項目,不享有優惠 |
| 農林漁牧 | 1.蔬菜 / 穀物 / 薯類 / 油料 / 豆類 / 棉花 / 麻類 / 糖類 / 水果 / 堅果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培育3.中藥材種植4.林木的培育與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採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產業 8.遠洋捕撈 | 免 稅 | 無 | 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類專案的企業,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
| 1.花卉 / 茶及其它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 / 內陸養殖 |
12.5%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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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2008年1月1日後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區內所得自獲第一筆收入起,可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區外分公司所得應單獨計算,不可合併回區內母公司納稅。 此「兩免三減」「三免三減」與原「兩免三減」概念不同。外資企業自獲得第一筆收入開始計算,前兩年或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後三年按法定企業所得稅25%減半徵收(即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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