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外資控股不超過99%,他不僅可享受越南對外商的稅務優惠也可享有越南公司法中的國民待遇。
1. 獨立的進出口權:外商與越南合資設立的聯營貿易公司,
可類似於一家內資具有獨立進出口
權的貿易公司。
2. 代理批發商或生產商進出口商品: 除屬禁止出口、暫時中止出口、禁止進口及暫時中止進口項目外,聯營貿易公司(即貿易商)可擔任其他貿易商/ 批發商/ 生產商各種貨品進出口買賣業務之代理,但對須持貿易部許可清單項目的貨品,貿易商須得到貿易部許可後,才可簽訂合約。
3. 設立連鎖店: 於越南設立聯營貿易公司可以在越南境內其他城市/ 地區開設連鎖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