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04年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所稅合併為28%後,於2007年3月1日執行第24/2007/ND-CP號『越南企業所得稅稅法實施細則修訂案』。新法規定,投資 1.鼓勵產業項目 2.特別鼓勵產業項目 3.經濟社會特別困難區域(視同國家級經濟特區) 4.經濟社會困難條件區域(視同國家級工業區),將享受企所稅10-15年,稅率為10-20%(期滿後按28%課徵),及『兩免三減至四免九減』免稅期優惠,給予原材料采購國內優惠稅率政策,取消外銷比例限制。
2006922日設立的公司將適用新法,而在此之前設立的公司旦企所稅優惠期執行完畢,將直接按28%稅率課稅。這使得越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由過去的區域稅負優惠為主,行業優惠為輔,過渡到以行業和區域相結合的稅務優惠政策,對過去設立在越南國家級工業區的,特別是投資非越南國家鼓勵類的外資企業來說影響巨大。例如過去工業區內100%外銷的企業所得稅為10%,按新法規定,如公司產品不屬於國家鼓勵類項目,將按20%的稅率徵稅。
越南自200411日起,對外資企業利潤匯出境外時,免徵暫扣稅(Withholding Tax)。目前外國投資者可以獨資、合營(類似中國的來料加工廠) 和聯營(合資)企業的形態設立工廠,最低註冊資本10萬美金;非生產性類別的公司,外國投資者可選擇以代表處、分公司、聯營貿易公司進行營運。
稅率
優惠期
適 用 條 件
免稅期
20%
首10年
1. 兩合公司(不限地域和產業)
2. 投資國家鼓勵投資產業項目(全國各地)
兩免三減
3. 設在經濟困難地區(含國家級工業區)的外商獨資公司(不限產業)
兩免六減
15%
首12年
1. 設在經濟困難地區(含國家級工業區)的兩合公司
2. 設在經濟困難地區(含國家級工業區), 屬國家鼓勵投資產業項目的
獨資公司
三免七減
10%
首15年
1. 投資在經濟特別困難地區(含國家級出口加工區/ 經濟開放區/口岸
經濟區/ 高新技術區)的兩合公司
2. 投資在經濟特別困難地區(含國家級出口加工區/ 經濟開放區/口岸
經濟區/ 高新技術區)的獨資公司
四免九減
3. 投資國家特別鼓勵投資產業項目

稅率
適用區域
區 域 名 稱 或 必 備 條 件
免稅期
10%
國家級
口岸經濟區
西寧 (木牌)/ 廣寧(芒街)/ 高平(馱隆)/ 諒山(同登)/ 老街(老街) (共5個)
四免

九減
國家級
經濟開放區
朱萊/ 容桔/ 仁會/ 真美/ 廣義/ 雲腳/ 芸風/ 頭良/ 疑山/ 芸屯 (共10個)
國家級高新
技術開發區
胡志明/ 河內(和樂)/ 西貢 (共3個)
國家級
出口加工區
胡志明(新順. 鈴中I. 鈴中II). 西寧(鈴中III)/ 海防(96海防) (共5個)
15%



20%
國 家 級
工 業 區
胡志明(永祿. 黎明春.新平. 新太協. 新造. 古芝西北. 平照. 協福. 吉萊. 豐富) 河內(柴同A. 柴同B. 台資 內排. 升龍) 同奈(邊和I. 邊和II. LOTECO. 仁澤I. 仁澤II. 仁澤III. 仁澤V. 仁澤VI. AMATA. 湖奈. 雲江. 三福. 龍成. 定冠鵝油) 平陽(越香I. 越香II . 同安. 平堂, 神浪 I. 神浪 II, 越南-新加坡. 新東協B. 新東協A.) 海防(延武) 海陽(南策) 艦港(艦港. 和慶. 聯照) 永福(金花. 太原. 松功) 廣甯(蓋磷) 清化(禮門宜安. 北萊) 北寧(仙山. 煙風) 承天-順化(福排) 廣義(福財. 福安. 和協) 慶和(遂油) 廣南(電南電玉) 平順(潘切) 後江(北江. 光州) 西寧(長鵬) 巴地-頭噸(福美I. 東川. 美春A. 美春B1) 隆安. 個米(德和I. 德和II) 芹苴(茶婁. 興富) 前江(美荻) 同塔(撒得) 永隆(永隆) (共74個)
兩免

三減



三免

七減
2006922日後登記註冊的外資企業,適用第24/2007/ND-CP號公告企所稅的稅率
優惠;2006922日前登記註冊的外資企業,繼續執行原有的企所稅稅率及優惠至期滿為止,優惠期滿後按稅率28%課稅。(200911日起,企所稅由28%下調到25%)。
2007111日越南加入WTO前取得投資執照的,按出口比例條件享受企業營業所得
惠的公司,在2011年前,准予繼續享受原有企業所得稅稅率及優惠;優惠期滿後適用第24/ 2007/ ND-CP號公告。
業所得稅稅率優惠期自營運期算起,優惠最長年限分為種︰10年(20%)、12年(15%)、
15年(10%);優惠期滿後企業營所稅稅率恢復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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